「所有透過API可以取得的資料和圖像若非屬於公眾領域就是以CC0授權。這些資料和圖像都不用支付權利金,且可以在無須荷蘭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允許的情況下被複製、散佈、修改、和使用。」-- 荷蘭國家博物館網站的使用條件說明
新知消息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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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3Topics: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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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2012年,荷蘭的開放文化資料計畫獲得來自開發者和開放資料使用者對於資料提供者的建議。Lotte Belice Baltussen於本文中,全方位的提供幾個最重要的建議,以便增加開放文化資料的再利用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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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0
瑞典的Livrustkammaren och Skoklosters slot med Stiftelsen Hallwylska museet (LSH)由三個博物館聯合組成:皇家兵器博物館(Livrustkammaren)、Skokloster城堡(Skoklosters Slott)與Hallwyl博物館(Hallwylska museet),館藏十分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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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8
以創用CC授權的開放教育資源百百種,有影片、圖片也有教科書,都無使用上的法律疑義,而且免費,提供教學者更多元的教材選擇來源。但是,這些開放教育資源的品質如何呢?用起來真的好用嗎?出版社由專人負責的版權教科書應該會比較專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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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
動力博物館(Powerhouse Museum)是澳洲主要文化機構之一,館藏展現了澳洲在科學、科技與藝術方面的創造力。館內有22個常設展、將近39萬件館藏,自1988年3月10日起向大眾開放,希望能「藉著吸引、告知、啟發多元觀眾來讚揚人類的創意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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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在今時今日一切強調數位化、科技化的年代,全球的博物館無論是從博物館傳統的保存、典藏、教育及推廣的角色,或是為了維持博物館的營運,將典藏品數位化,並將其授權及應用加值於商品皆對其發展有莫大助益。然而,若從法律觀點出發,博物館對於這些早已隸屬於公眾領域(public domain)的古物之數位典藏影像收取若干權利金,究竟是否擁有法律請求權基礎,又數位典藏影像本身是否足以成為可被授權的權利客體,於司法實務與學說上不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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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5
文化機構保存了許多獨特藏品,也有關於藏品的豐富知識、活動展覽消息,以及訪客的資訊與回饋記錄。美術館、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透過開放資料,可以達成機構開放取用文化資產、促成創新利用的任務,也能促成文化機構間彼此合作發展新服務。然而,機構在管理這些資料時,往往沒有意識到潛在價值,透過技術限制使用者的取用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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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
今年計畫主要著眼社群經營,特別與開放文化基金會(OCF)合作一系列社群活動及CC推廣大使培訓計畫。相關時程已陸續排出,11月安排有兩場活動,歡迎大家一起來玩。其他更多CC社群活動訊息,敬請關注或加入論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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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
歷時一年多的時間了,去年於立法院內搶救回來將近七千件的實體文物,包括後續國外寄來的百件實體文物及影音,已逐件完成高解析度數位化的典藏作業,民眾除了得以線上隨意瀏覽縮圖找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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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創作人的心血固然寶貴且值得加以保障,然而保護期限越長,社會大眾就越晚才能重新以之進行創作。本文將介紹幾個在TPP著作權條款通過後,因而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限的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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